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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站所列的投资产品并无根据已修订的《1933年美国证券法》或其他相关美国法律登记而成立。所以,投资产品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在美国(包括其领土和属地)向「美国人士」(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「证交会」)采用的美国《规例S》定义)或为「美国人士」的利益发售或出售。这限制亦适用于当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,及「美国人士」于美国境外浏览本网站。

市场数据内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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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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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洗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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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投资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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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“普通合格投资者”包括下列投资者:
(i)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机构;
(ii)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自然人:(1)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;(2)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。前款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

特殊合格投资者”包括下列投资者:(1)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 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(2)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(3)投资于本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(4)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(5)证监会、试点联审工作成员单位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